日前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“跨省通辦”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對140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“跨省通辦”給出具體時間表、路線圖。其中,與保健食品行業相關的有3項,涉及備案、廣告、分支機構設立。
《意見》第45條規定,保健食品企業可異地網上申請發布保健食品審查,不受申請人所在地限制。牽頭單位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。
當前,按照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要求,保健食品企業應在屬地進行國產產品備案,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,存在技術資料要求不一致、備案時間不統一等問題。這主要是由于包括國內保健食品企業分布不均衡、部分省局技術力量不對等在內的產業歷史發展問題造成的。
《意見》第31、32、33條規定,保健食品相關企業設立、變更、注銷分支機構,可異地網上申請發布保健食品審查,不受申請人所在地限制。該規定將對于保健食品企業拓展業務和發展銷售網絡有很大幫助。目前分支機構的開設,以改革較好的杭州為例,從核名到執照發布,一般需要10天左右,如果遇到一些問題不一致的,必須企業人員當場提交文件,時間、人力成本很大。而業務開展必須以分支機構報備(非獨立核算企業除外),由此造成了業務的進展緩慢。《意見》實施后,將對保健食品企業開展全國業務有非常積極的作用,同時由于網絡審查的實行,也會減輕相關部門人員精力。
《意見》第54條規定,保健食品和特醫生產企業可異地網上申請發布保健食品審查,不受申請人所在地限制。這一規定對于保健食品企業發布廣告,將會大大減少流程和時間。
《意見》確定了三方面政策措施。一是明確政務服務“跨省通辦”重點任務。聚焦保障改善民生、助力惠企利企,推動個人服務和企業生產經營高頻事項“跨省通辦”。鼓勵區域“跨省通辦”先行探索和“省內通辦”拓展深化。二是優化政務服務“跨省通辦”業務模式。按照“應上盡上”的原則,深化政務服務事項“全程網辦”。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,通過“收受分離”模式,拓展“異地代收代辦”。推動一地受理申請、各地政府部門內部協同,優化“多地聯辦”。三是加強政務服務“跨省通辦”服務支撐。加強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,提升數據共享支撐能力,統一業務規則和標準,加強政務服務機構“跨省通辦”能力建設,為企業和群眾提供線上線下多樣化辦事渠道。
全程網辦包括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:按照“應上盡上”的原則,全部納入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,由業務屬地為申請人遠程辦理;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到現場辦理;政府部門核發證照批文,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、核驗的,不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核驗原件。
異地代收代辦包括對于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:申請人可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置的“跨省通辦”窗口提交申請材料;收件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、身份核驗;通過郵件寄遞至業務屬地部門完成辦理;業務屬地部門門寄遞跨省通辦紙質結果或網絡送達辦理結果。
多地聯辦包括對需要申請人分別到不同地方現場辦理的事項:減少申請人辦理手續和跑動次數,整合申請人多地辦理流程,由一地受理申請;申請材料和檔案材料通過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共享,實現申請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辦理。
“國產保健食品存案跨省通辦”實行后,保健食品企業將享受更多的便利,節省很多時間和人力成本,同時也能減輕一些省局技能和監管力量薄弱的問題,有助于保健食品存案工作的順暢開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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